金復華旗下三檔債券基金自10/30轉型為類貨幣市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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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17:31:00)

金復華投信經理之「金復華債券基金」、「金復華萬益債券基金」及「金復華安本債券基金」等三檔債券型基金,定於95年10月30日轉型為類貨幣市場基金。

說明:

一、金復華投信經理之「金復華債券基金」、「金復華萬益債券基金」及「金復華安本債券基金」等三檔債券型基金,業以符合類貨幣市場基金規範,配合主管機關債券型基金分流規定,正式轉型為類貨幣市場基金,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轉型基準日:95年10月30日,自基準日起「金復華債券基金」、「金復華萬益債券基金」及「金復華安本債券基金」改依類貨幣市場基金計算方式評價。

三、考量轉型為類貨幣市場基金後經理費及保管費之合理性,自轉型日起調降上述三檔基金之經理費率及金復華安本債券基金之保管費率,如下表所示,並修訂信託契約相關條文(如附件-修約前後對照表)。

基金名稱

調整後費率

金復華債券基金-經理費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未達二百五十億元者,其比率為每年百分之○•一五(0.15%);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達二百五十億元(含)以上者,其比率為每年百分之○•一七(0.17%)。
金復華萬益債券基金-經理費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未達七十億元者,其比率為每年百分之○•一○(0.10%);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達七十億元(含)以上者,其比率為每年百分之○•一二(0.12%)。
金復華安本債券基金-經理費


金復華安本債券基金-保管費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未達七十億元者,其比率為每年百分之○•一○(0.10%);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達七十億元(含)以上者,其比率為每年百分之○•一二(0.12%)。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六(0.06%)之比率。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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